“总之,在习近平掌权的中国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下,情况变得更恶化。”这就是西藏活动家和前政治犯果洛晋美(Golok Jigme)在最近接受国际声援西藏运动采访时,描述他的西藏家园现状是说的话。
请在此处 An interview with Golok Jigme 观看国际声援西藏运动采访果洛晋美的完整视频。
by rinchen
“总之,在习近平掌权的中国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下,情况变得更恶化。”这就是西藏活动家和前政治犯果洛晋美(Golok Jigme)在最近接受国际声援西藏运动采访时,描述他的西藏家园现状是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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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维权人士扎西文色提出的上诉被中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据该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扎西文色“发表了抨击我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的言论,“损害了国家形象”,因而犯有“分裂国家的”罪。
西藏康区噶结古多(今划入“青海省”的西藏地区“玉树藏族自治州”结古镇)的商人扎西文色因在《纽约时报》的视频采访中谈到藏语文在西藏境内的状况及保护藏语文的重要性而遭中国当局的五年判刑。据“刑事裁定书”,“扎西文色上诉提出,侦查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其供述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所以,人们觉得扎西文色在审讯期间一定受到了刑讯逼供。
一下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的第一页,二页,五页,六页,缺少第三页和四页。
(第1页和2页)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8)青刑终27好
原公诉机关青海省玉树州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扎西文色,男,藏族,1985年*****日出生于青海省称多县,小学文化,无业,户籍地青海省称多县下庄四社14号,住青海省玉树市结古镇当代路西港45号。2016年1月29日因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青海省玉树市看守所。
辩护人蔺其磊,北京市瑞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梁小军,北京市道衡律师所律师。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扎西文色犯煽动分裂国家一案,于2018年5月6日作出(2016)青27刑初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扎西文色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提讯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2014年底, 被告人扎西文色经人介绍认识了纽约时报驻北京分社记者黄某某、李某等人。2015年7月,黄某某、李某等四人来到玉树,在扎西文色的积极参与下,拍摄了赛马场和扎西文色家中等地的相关镜头,后将上述镜头制作成了“一个藏人的追求正义之路”的视频。视频中扎西文色以被采访者的角色,发表了抨击我国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歪曲藏区教育文化发展的现状、污蔑政府限制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消灭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的言论,破坏民族团结、藏区的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该视频上传后被多家网站及媒体大量转载、传播、评论、报道,损害了国家形象。
认定上述的证据有:
…………………
(第5页和6页)国家形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予以确认。
扎西文色上诉提出,侦查机关对其刑讯逼供,其供述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经查,一审期间,上诉人及辩护人为申请启动排出非法证据程序,一审庭审时,公诉人针对取证的合法性提出播放审讯同步录音录像,上诉人及辩护人对审讯同步录音录像的来源及客观性、真实性不持异议,当天表示没有必要播放。另查,本案定案的核心证据系涉案视频,该视频内容直观可视,上诉人始终认可视频中的被采访者就是其本人,采访中发表的言论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侦查机关对上诉人的询问,只是针对其视频的由来与过程,对视频内容的实质性并无影响。故此,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扎西文色上诉提出,其没有煽动分裂国家的主观故意,只是出于保护民族语言和文化的目的,对当地政府在学校教育、教学方法、藏文的普及、使用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且公民拥有基本人权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二审宣告无罪。辩护人提出,犯罪人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判决扎西文色有罪是对公民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督报道权利的侵犯。经查,公民可以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但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扎西文色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歪曲事实,抨击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发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言论,其行为已违背公民言论自由的法律底线,主观故意明显,其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辩护人提出,判决扎西文色无罪有助于国际社会理解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规定。经查,扎西文色是中国公民,其行为应当受中国法律的评判,其捏造和歪曲事实,抨击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发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言论,依照我国法律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辩护理由亦不能成立。
本院认为,上诉人扎西文色积极参与视频拍摄,接受媒体采访时发表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言论,其主观上具有煽动分裂国家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其行为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王新林
审判员 王连生
审判员 周蔚
二0一八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长高军
by rinchen
这是一个月全食的深夜。我一直在浏览微信和推特上有关MeToo的种种讨论、爆料等等。突然想起一桩或三桩强奸案。与一个牧民有关,当然不只是与牧民有关。涉外,涉藏,涉这个涉那个总之很复杂。
是好多年前听说的。讲这事的朋友如今在很远且不自由的地方,没法再听他重讲了。我还记得当时他生气的样子。他说的是真事。因为他见过那个牧民,在拉萨的监狱中。那个牧民被判了很多年的刑。但判了多少年我记不得了。我当时没有记录。而且说实话,我当时基本上是当做有些搞笑的事来听的,虽然觉得怪怪的。
据说那个牧民是以强奸罪定刑的。不是一般的强奸罪,而是以一次强奸了三个女性定罪的。关键是,这三个女性是美国人,游客。三个来西藏旅游的游客。时间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大概是九十年代中期这样。具体地点我也记不得了。方位应该在藏北羌塘草原。那个牧民是真正的牧民,据说长得很西藏牧民的。三个旅行到草原上的美国女性(那时候来西藏旅游的绝大多数都是西方人,而且允许老外散客游),东游西荡碰到了放牧的他。草原辽阔,走不多远天就黑了。当夜她仨就住进了牧民的单身帐篷里。然后牧民与三个美国女人怎么挨个发生了性关系,这就不知道了。但朋友转述牧民的讲述,整个过程的的确确是你情我愿的,都很快乐,第二天还气氛友好地拥抱吻别了。只是没想到,不久就有多辆警车开到草原上,将仍还在辽阔草原放牧的牧民抓走了。独自与牛羊相伴的牧民在日复一日的寂寞中看到警车开向他,哪里知道是来抓他的,还雀跃着挥手不已。
据说是这样的,三位美国女性的西藏旅游结束后,一离开海拔很高的西藏就头脑清醒了,或者说,就陷入了某种幻觉中,把她们跟牧民的一夜情或四P,随着离西藏的距离越远,随着回到了原来正常人的生活状态中,越觉得、越深信各自是遭到了牧民的强奸。当她们到了北京(好像是北京,我记不太清楚了),就把牧民这个强奸犯给告了。据说这涉外的多重强奸案惊动了两国及自治区。结果可想而知。然而据说蒙冤坐牢的牧民也没有多痛苦,反而好像还得意洋洋的,“他简直是个笨蛋。”朋友激动地为他打抱不平。
我也很是同情牧民。却又觉得整个事件有些像福斯特的小说《印度之行》的翻版。但也可能不这么简单。毕竟不是二十世纪初,也不是英国跟印度两国。虽然都与某种东方主义有关。但太复杂了:四个人,而且涉及了当代的美国、中国和西藏。而且这四个人的性关系还真的不像那位英国小姐对印度医生的幻觉,而是确确实实发生了。
总之挺复杂的,我也说不清楚。我当时要是记录下来就好了,不至于现在仅凭回忆,好多细节都想不起来。不过如果因此能有机会从美国人那里获知这案子的详情的话,就太好了,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嘛。而且我也不敢保证我的记忆完全无误。如果有误或些微有误,各位就姑且当传说来听吧。
20180728凌晨拉萨记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中文网)
by rinchen
(自由亚洲电台8月17日报道)八名藏人近期成功逃离西藏进入尼泊尔,但在试图流亡印度时遭到尼方阻挠,后经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等机构的交涉,本周安全抵达印度达兰萨拉西藏难民接待站。
今年7月,尼泊尔政府阻止入境该国的8名逃亡藏人进入印度。这批藏人分别来自西藏不同区域,均没有入境许可证件,每人给向导交付1万5千元人民币之后偷偷越境进入尼泊尔,其中来自安多和康区的逃亡者从家乡到尼泊尔共花了1个多月至2个月时间。
这批逃亡藏人抵达位于尼泊尔加德满都的西藏难民接待站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决定将他们送至印度。此消息被尼泊尔媒体于7月26日报道后,尼伯尔政府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他们入境印度。后经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和印度驻尼泊尔联络官员的多方交涉下,最终这批藏人获准入境印度。
他们在有关人员的护送下于星期一(8月13日)安全抵达印度达兰萨拉西藏难民接待站,其中部分人在星期五(17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谈到逃离西藏的原因及流亡印度的目的,但均表示不愿暴露身份,以免在藏家属被当局骚扰或遭遇不测。
来自安多的21岁僧人说:“在我们家乡没有很好的学习机会和条件,因为大部分人都是移民汉人,而入寺学佛的藏人也不多,尤其寺院佛学博士少之又少。在印度,佛法非常兴盛,有很多德高望重的西藏佛学博士,因此我希望能在印度学到真正的佛学知识,争取获得格西(佛学博士)学位之后,返回家乡服务于寺院和民众。我将这一愿望告知家人后,获得他们的支持。在上月我得以从成都乘机到拉萨,之后前往日喀则吉隆边境,给向导一万元人民币,经数天的徒步翻山越岭后被带入尼泊尔境内,然后需要再交付5千元人民币,最终被送到加德满都西藏难民接待站。”
另一位刚满19岁的安多僧人与其他两名友人从家乡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抵达尼泊尔。他表示,他自幼入寺学佛,但是因为佛学受限、条件不足,才选择流亡印度:“我是从4岁开始出家为僧,寺院学习条件不是很好,后来又被规定未满18岁的僧人必须离开寺院到公立学校就读。因此在这种境遇下,决定到印度的西藏寺院求学,目的是想继续深造,把佛法知识学得扎实。”
一位16岁的康区僧人从家乡启程,在长达两个月后抵达印度。他用中文表示,家乡寺院因缺乏条件,很难学到更深层的佛学知识,期待进入印度的西藏寺院学佛:“这里(指印度)寺院的学习条件非常好,我以前小时候就想来(印度)。”
本周从西藏抵达印度的八名藏人中,有一名尼姑和一名13岁的女孩。该名来自康区的女孩说:“在西藏学不到藏文,因此到印度来求学。家人说在印度有很多藏人和学校,让我去学藏文。”
本台曾援引边界区藏人提供的消息报道,中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自2008年以来加强边界管制合作,共同打压越境藏人,还在边界线安装了监视器、摄像头等设备来替代执勤边防军警。而在这个合作里面,中方要求尼方加强在边界区的巡逻,务必将抓捕的逃亡藏人移交给中方。
2008年之前,每年逃离中共压制经尼泊尔到印度的流亡藏人超过2千人,但是自2008年3月整个藏地爆发示威抗议活动以来,逃亡的藏人数量开始明显减少,更在近几年骤减,成功逃亡者最多不过100人。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中文网)
by rinchen
西藏康区纳秀措古地区(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知名歌手贡布丹增因政治罪名被判刑三年半,他于8月1日从监狱刑满获释。
贡布丹增因“演唱、传播反动歌曲” 及“参与反开矿示威活动”构成“煽动分裂国家罪”,于2013年被中共当局拘捕,在遭监禁1年5个月之后,2015年4月15日被判处3年6个月徒刑,今年的8月1日刑满获释。
据悉,贡布丹增是那曲市比如县夏曲镇色扎乡人,现年30岁,家有父母和妻儿。他曾发表过多张象征藏民族尊严、发扬西藏传统文化与语言等的演唱专辑,2013年还特别录制了一首名为《雪域西藏何有新年》的歌曲,在藏人间引起极大轰动与共鸣。